2017年2月7日,湖北省召开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。会议传达了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批示,通报了2016年全省环保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,全面总结了2016年度全省环保工作,部署和安排了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。
会议指出,2016年,在省委、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,全省环保系统克难攻坚,奋力拼搏,全面落实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”、“一岗双责”,在环境质量改善、环境督察执法、生态环保改革等三个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,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2016年,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明显,国家下达的湖北省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超额完成。全省纳入国家“大气十条”考核的12个城市PM10平均浓度为8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3.7%;纳入国家“十三五”空气质量考核的13个城市PM2.5平均浓度为55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6.7%,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国前列。2016年,全省共实施环保行政处罚3447件,同比增长93.87%,罚款金额达2.23亿元,同比增长135.25%,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使用新《环保法》及配套办法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95件,同比增长150%,依法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,有效保障了全省环境安全。京山县成功创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,实现了湖北全国生态县“零的突破”。神农架林区、保康县、远安县、罗田县成功创建成省级生态县。2016年,湖北省生态乡镇、生态村等各类生态创建达到2266个,形成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。
武汉亚伟速录服务中心会议提供了全程的会议速记服务。图为我中心速录师马寒洁在现场速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