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湖北省普通高校学分收费管理办法》听证会现场
武汉亚伟速录中心的高级速录师和学员实习生在现场速录
武汉亚伟高级速录师汤静和学员实习生刘文华在现场
速录师在会前做认真的准备工作
2011年5月10日,省物价局在洪山礼堂召开《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》听证会,对旨在规范我省高校学分制收费标准管理的《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》听证方案进行了公开听证,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实行学分制改革是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。目前全国大多数重点高校实行了学分制改革。实行学分制改革后可以使学校教学资源的配置更加体现学生需求,增强学生的自主性,提高教学资源的利用率;可以使学生培养成本核算更加细化,有利于增强学生自主学习的责任感;有利于量化教师绩效考核,调动教师的积极性。
为确保听证会参加人的广泛性、代表性,省物价局通过自荐和委托省人大办公厅、省政协办公厅、省教育厅、省消费者协会推荐方式产生了听证参加人19名,其中:消费者8名、经营者(实行学分制的学校)2名、利益相关方(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)2名、省人大代表1名、省政协委员1名、政府部门3名、专家学者2名。5名旁听人是通过网络和电话报名的方式,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从报名者中选取产生的。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全部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听证人就《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》听证方案的政策依据、可行性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等作了陈述。与会听证会参加人对省物价局提出的方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,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,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合理化建议。省物价局表示将综合吸纳听证会参加人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结合我省高校开展学分制改革的实际情况,进一步修改、充实和完善具体方案,报省政府批准后适时向社会公布。
武汉亚伟速录中心承担了此次会议的文字速录工作,为听证会的圆满举行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支持,图为我中心高级速录师汤静和学员实习生刘文华在听证会现场服务。